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2)日邀請陸委會主委王郁琦進行業務報告,針對柯震東案,為何中國未照協議在24小時內通報我國?王郁琦坦承,當時的協議確實只規範到「刑事拘留」,中方則說,「行政拘留」的通報有困難,而柯案正是行政拘留,所以只能這次講清楚,未來互設辦事處後,會要刑事、行政都要通報。

藝人柯震東近期在中國吸毒被逮捕,但台灣家屬卻遲遲無法獲得柯的訊息,遭質疑中、台明明有簽相關協議,但是柯案卻未顧及人權問題,恐怕雙方簽署的協議有問題。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上午質詢時也指出,柯震東被抓的事,突顯兩岸密切交流的問題,為何柯可以失蹤好幾天?他認為,1個這麼有名的人都可以如此,當時海基會到底有無做必要了解?

對此,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解釋,8月18日我方有馬上跟中國溝通,要求儘快了解此事,而中方當天就立即回覆,表達會協助家屬聯繫。林中森說,海基會會確保台灣民眾的法律待遇公平性,不會在中國有不公平的遭遇。

而吳育昇也詢問,柯案到底有沒有48小時的空窗期?王郁琦回應,現在兩岸司法互助、共打協議,在刑事上沒有問題,而柯案是行政拘留,中方當時認為行政拘留的通報有困難,無法全部做到,所以協議上確實有個漏洞,這次講清楚後,未來互設辦事機構,會要求中國刑事、行政拘留都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