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17)日公布8項行政院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其中包括:加重刑責罰鍰、提高檢舉獎金、設中央檢舉專線、油品分流管制、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溯追蹤及食品GMP改革等,但對於責任歸屬、衛福部長邱文達是否要下台的問題,江宜樺還是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會等餿水油事件告一段落後,「會負該負的責任」。

江宜樺表示,將再修改食安法,將現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黑心廠商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而黑心廠商行為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

其次,江宜樺提到,將協調各縣市政府提高檢舉獎金額度由現行罰金10%提高至罰金20%以上,而中央政府對成功檢舉案件,優先發給檢舉人10萬元以上之獎金,金額視檢舉貢獻程度訂之,最高200萬元。並訂定「良心員工條款」,凡挺身而出檢舉黑心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其檢舉獎金加倍發給。

第3,基於這次老農向屏東縣環保局檢舉5次都沒被受理,只好轉向台中市府檢舉,江宜樺說,行政院將成立中央檢舉專線,凡向地方政府檢舉未獲積極處理者,可向中央政府檢舉。(檢舉專線電話:02-27878200),而中央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將以跨部會整合行動方式對檢舉案件進行徹查,並由法務部台高檢負責與地檢署聯繫。

第4,將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行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同時,將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可能進入食品製造過程者)之進口實施分流管理,並一律提高其規範強度,要求登記並申請輸入查驗。

第5,在廢油回收管理部份,針對目前尚未納管之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產出之廢食用油,啟動全面訪查,並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合格回收清除業者回收。

第6,落實3級品管制度,今年12月31日起,一級品管(業者自主品管):首波公告5大業別強制實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於10月31日起實施強制自主檢驗制度。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從明年起,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衛生安全強制接受第三方驗證。三級品管(強化政府稽查抽驗量能),其中食用油脂製造業者優先納入GHP查核。

第7,有關食品追溯追蹤制度的實施期程,短期先公告油品於今年10月31日實施,8大類食品於明年2月5日實施。中期以醣類、澱粉及大宗穀類食品為主,於明年7月實施。長期而言,其他食品依風險高低於明年底起分階段實施。江宜樺說,將從油品業者開始,逐步要求食品業者一律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溯追蹤及勾稽管理。

最後,食品GMP制度的精進措施提早自明年全面施行,新制要點包括:1.全廠同類產品全數認證2.落實源頭管理3.追蹤管理強化4.國際接軌5.簽約與授證,江宜樺指出,未來GMP協會僅負責食品GMP認證制度的推廣,簽約作業改由認證執行單位(食品所、穀研所)負責,授證作業也改由經濟部以官方名義授與。

江宜樺強調,經濟部將全力宣導「只有GMP商品,沒有GMP廠商」的觀念,俾民眾及中、下游食品業者正確選用優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