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上櫃公司數字科技旗下「8591寶物交易網」,因未經金管會核准便從事電子票證業務,昨日遭檢方依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將董事長廖世芳、前總經理王震宇、總經理吳聰賢起訴。數字科技今(28)日發表聲明強調無不法,並認為同樣的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模式,在國外叫創新,到台灣叫吸金,深感遺憾。

由於「8591寶物交易網」讓會員以台幣1比1預先購買虛擬的「T點」儲值、預付交易款項,等買賣完成再支付或收取「T點」。檢方昨日表示,數字科技未向金管會申請特許就從事電子票證業務,如同違法吸金。

數字科技今天發出聲明,強調網路代收代付是為保障交易安全,沒有受害者,何來吸金之說?數字科技說,8591網站是一個虛擬寶物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為了會員交易安全,才設立交易款項的代收轉付機制,會員匯入款項的目的,是為支付購買商品的價款,公司也都全數轉付,絕無違法吸金的行為。

數字科技也認為,主管機關在法令未明情況下,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適用於虛擬寶物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顯屬適用法律不當。並希望媒體在狀況未明下,勿使用「違法吸金」等強烈字眼。

數字科技強調,公司絶無不法行為,並將於收到起訴書後,全力配合法院審理,協助法院了解第三方支付業者營運模式,以證明公司的清白。

另針對外界疑慮,數字科技提出下列4項說明:

1、同樣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模式,在國外叫創新,到台灣叫吸金,金管會大力推動第三方支付希望可以健全網路交易,同樣的交易模式也在國外行之有年,如國外ebay旗下Paypal支付工具,或淘寶網的支付寶,都為美國、大陸兩地的網路交易開啟活水,數字科技在台灣卻被稱之為「吸金」,深感遺憾,期望政府是以扶植國內產業的方式,支持國內產業的創新與開展。

2、絕無吸金186億之情事!就媒體所報載186億元的金額,是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間8591旗下會員為支付購買商品所匯入之全部交易款項,該公司也都全數轉付相關價款給交易相對人,並沒有從中獲有任何不當利益,媒體報導顯然跟事實不符。

3、網路代收付的機制,在國外都是為了解決交易安全,沒有受害者的事件,何來吸金之說?

網路交易關鍵在於信賴度的建立,透過此類第三方支付作為交易保證,可以保障交易安全,因此公司成立以來,客戶滿意度極佳,目前8591網站在台灣遊戲寶物交易市場市佔率超過90%,試問沒有受害者,只有滿意的客戶群,豈能與吸金、詐騙混為一談。

4、懇請主管機關儘速推動第三方支付專法之通過,不宜套用不適用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來扼殺創新電子商務的產業發展,網路交易的商業模式一向走在法規前端,懇請主管機關是以扶植產業發展方向,而不是扼殺電子商務的創新與發展,時代日新月異,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根本無法適用於電子商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該公司懇請主管機關儘速推動第三方支付專法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