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柯震東、房祖名在中國北京吸毒被逮,遭當地警方處刑事拘留,但親屬、經紀公司對於柯、房2人被捕一事,在媒體證實前卻毫不知情,當事人甚至可能沒有律師陪同,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苗博雅表示,顯然現代法治國家應該遵守的人身自由保障,在中國的憲法和刑事訴訟法上雖然有寫,卻是形同空氣。

廢死聯盟法務主任苗博雅今(19)日於臉書貼文表示,從柯震東、房祖名被捕的新聞報導,可以發現柯、房2人在中國被捕後,親屬和經紀人竟完全不知情,合理推測2人應該也沒有律師陪同,而且消息竟然是由中國網友爆料才披露,中國當局在拘捕過程中的刑事法程序,完全不是現代法治國家應有的水準。

苗博雅說,中國當局無法讓當事人聯繫親屬跟律師,卻能放任無關的路人隨意對外爆料侵害名譽,程序正義完全不受保障,「現代法治國家應該遵守的人身自由保障、辯護權、交通權、接見通信權,在中國雖然憲法和刑事訴訟法有寫,但卻好像形同空氣。」

苗博雅表示,類似柯、房2人在中國「被消失」的事件,早就屢見不鮮,許多中國維權律師、政治異議人士都曾遭當局「合法的」拘禁、虐待,「只是台灣人對此類事件敏感度實在很低,直到帥氣的阿東(柯震東)成為被消失的對象,才引起大眾注意。」

苗博雅也提到,先前徐東順遭中國政府指控走私K他命並判處死刑,於今年6月處決,案件中,中國政府拘捕徐東順時,並未遵守兩岸投保協議通知台灣相關人士,且根據司法互助協議,台灣政府有權請求中國政府將他引渡回台,但台灣當局均毫無反應,加上中國刑求逼供、製造冤錯假案的功力「世界知名」,導致徐東順很可能因此冤枉的遭中方處決。

苗博雅強調,台灣政府皆應提供在中國被逮捕、起訴的人民協助,但在2個「阿東」(柯震東、徐東順)的案件中,台灣政府連最人道探視、幫忙請辯護律師、判決確定後要求引渡等最基本的協助,都未曾提供。

苗博雅說,在政府慣於高舉社會安全大旗來進行社會控制時,如果台灣人民對於這類違反程序正義、政府濫權一事無知或不重視,「那麼,不需要等到中國統一,台灣很有可能早一步自我沉淪為極權國家。」

律師賴中強昨(18)日也貼文表示,從過去經驗來看,中國並未落實兩岸投保協議與司法互助協議中,通報對方相關人員與主管機關這一項約定,陸委會與海基會官員應循聯繫管道,向中國方面表達對柯震東人身自由與安全的關切,司法互助協議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國際與兩岸司法互助司,也必須要求中國立刻回覆。

影片為柯震東、房祖名在北京吸毒遭刑拘,中國央視新聞報導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