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2)日表示,近日陳情民眾擅闖機關辦公處所、隨意噴漆及張貼紙張等行為,引用學術上「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的概念,但表現方式卻是毀損公物及攻擊公務人員,此舉與「公民不服從」中的「civil」意旨相違背,civil不僅有公民的意思,同時具備文明之意,希望陳情民眾以和平方式取代傳統暴力或不理性方式表達對政府的抗議。

行政院今天召開院會,特別請內政部報告「苗栗大埔農地開發案處理情形」,江宜樺說,希望內閣成員都能清楚、完整暸解苗栗大埔土地徵收過程,畢竟最近媒體雖然有大幅報導,但並非完全正確、清楚。

針對先前苗栗大埔4戶提起相關訴訟,已由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不符合公益性要求暫緩執行的訴求,江宜樺說,大埔事件已走入司法,政府尊重司法決定。

但對於近日陳情民眾擅闖機關辦公處所、隨意噴漆及張貼紙張等行為,江宜樺表示遺憾,他並指出,在民主法治的國家,人民絕對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但應採取合法理性的表達方式,政府也應該充分尊重民眾的不同意見,但抗爭群眾表達意見時,應遵守集會遊行法的規範,以民主方式表達訴求。

江宜樺強調,陳情民眾引用學術上「公民不服從」的概念,表現方式卻是毀損公物及攻擊公務人員,此舉與「公民不服從」的意旨相違背,「公民不服從」應有文明之意,希望陳情民眾以和平方式取代傳統暴力或不理性方式表達對政府的抗議,他也要求相關警政及法務部門以更有耐心及技巧的方式,處理目前所發生的社會抗爭,避免造成社會對立或紛擾,同時堅守政府法制立場。

江宜樺在會中同時表示,土地徵收是政府在從事公共建設時,不得不採取的最後手段,因為會涉及到人民私人財產的部分,所以各種立場期待會不同,不管是區段徵收或是一般徵收的個案,只要涉及人民相關財產權益拆遷事宜,都是中央、地方與各級政府必須要共同面對的問題,除非台灣以後不允許土地徵收,否則就必須面對土地徵收條例的存廢以及制度的設計問題。

另外,有關土地徵收條例存廢以及修改的問題,江宜樺特別說明,在他擔任內政部長任內,已邀請學者專家及大埔自救會成員逐條討論,大部分訴求包括土地徵收應具必要性及公益性皆已修正入法。

江宜樺強調,雖然有人主張將區段徵收完全廢除,他也曾邀請各地方政府到中央表示意見,但沒有一個地方政府贊成要用如此激烈的方式廢除土地徵收制度。

還有,要求土地徵收委員不能有任何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機關代表,僅能有學者專家及公益團體代表,江宜樺說,機關代表可以少於1/2,讓大多數是民間參與討論,但不能完全沒有機關代表,所以無法入法。

此外,還有一項訴求是要求全國土地徵收案皆由中央舉辦聽證會,不能僅由地方政府辦理,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則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每年有2千件左右的土地徵收案,如皆須透過中央舉辦聽證會,需要龐大的人力,在現實上是不可行的。

江宜樺也表示,有關估價師的部分,當時也曾詢問過估價師協會,如果是由3名估價師來估價,而不讓地方估價單位參與討論,估價的結果是否具有公權力也會產生問題。

江宜樺強調,當年修改土徵條例逐條討論的結果,獲得當時朝野黨團的支持,順利的三讀通過,而且已經大範圍的納入民國99年民間團體的訴求,因此,他希望可以與民間團體有理性互動的討論,但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就是不能把個人或是個別團體對於某修法的看法當作絕對的正義,只要與訴求不一致,就視為惡法,並認為中央及地方機關捍衛惡法,這樣並不符合民主社會的精神。

他指出,將請內政部繼續蒐集相關各界對於土徵條例的修法意見,也會對外詳細說明苗栗縣政府拆遷大埔4戶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