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妍希歌唱處女作獲得文化部350萬元補助獎勵,引發網友與藝文界一陣撻伐聲浪。許多網友認為,陳妍希的創作與歌藝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演員陳幼芳則是感歎「資源分配不公」,批評文化部亂撒錢。究竟,文化部的獎勵機制合理嗎?新頭殼特別開放《線上辯論》,歡迎網友發表您的看法。
陳妍希「演而優則唱」,近期推出首張個人創作專輯,即獲得文化部青睞,入選「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行銷產業促進計畫」名單中,並獲文化部350萬元補助。文化部指出,陳妍希的專輯中,超過9成5是個人作品,且行銷具有話題性,「助於個人品牌之強化」,因此獲選補助名單。
名單一出,立刻引發網友質疑獎勵名單的評選規則。許多網友不解,陳妍希的歌藝與創作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為何能獲得高額補助?樂評家焦元溥更針對該名單,在臉書上寫道:「我笑了」。
此外,文化部流行音樂科長曾金滿指出:「補助當時沒聽過歌曲,只憑企畫書,覺得有創意。」更引發網友批評,是否只需企劃書寫得夠好,就能獲得文化部的高額補助?演員陳幼芳日前也在臉書發文,認為文化部資源分配不公,並希望文化部也能對藝文界,以相同標準比照辦理,獎勵優質劇團創作。
究竟文化部補助陳妍希350萬元出專輯,合理嗎?文化部的評選機制是否合理?新頭殼特別開放《線上辯論》http://newtalk.tw/pkbar.php?oid=66,歡迎網友投下您贊成或反對的一票,並留下您的意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