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今(1)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1份針對11家新聞頻道的新聞倫理委員會網站實際運作情形、狀況的評鑑調查,結果發現,有將近7成的網站未提供民眾申訴專區,且倫理委員會的外部委員成員不固定,或無公民團體參與。媒改團體建議NCC,應將媒體自律機制納入「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之中,並明訂違反新聞倫理、自律的罰則。

包括公民媒改盟、勵馨基金會、媒觀基金會、靖娟基金會等共11個公民團體代表組成評鑑委員會,針對11家新聞頻道的新聞自律委員會網站進行評鑑,評鑑指標包括「自律委員會組成方式」、「資訊是否清楚告知」、「審議品質」、「申訴與更正處理情形」等4點。

該份評鑑結果指出,將近7成的電視新聞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成員不固定,或者無公民參與;將近7成的新聞倫理委員會網站,尚未提供民眾新聞申訴單或申訴專區;近5成新聞倫理委員會的組織章程、規範,無法從網站查明;近5成新聞倫理委員會網站無從查明審議結果與流程。

公民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指出,最近各新聞台在報導犯罪新聞時,不斷地「踩紅線」、偏離新聞自律,因此讓人懷疑,各家新聞台的新聞自律委員會,是否有達到真正的自律效果。

此外,葉大華指出,雖然NCC擬定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中,要求各新聞台成立新聞自律委員會,也有明訂罰則,但對於新聞台違反新聞自律的報導,卻無罰則可規範。

公民團體參考NCC「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和民進黨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後,提出修正意見。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希望NCC在幫電視台換照時,把自律委員會納入加重審查的事項;在新聞自律委員會成員的比例方面,公民團體的代表應占自律委員會的2分之1,學者占4分之1,電視台內部委員則占4分之1,而單一性別比例也不該低於3分之1;NCC應訂定各電視台自律委員會申訴、回復申訴的處理方式,以及相關資訊的揭露規定;此外,如違反新聞自律情結重大者,可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媒觀基金會執行秘書李子瑋表示,看到這份評鑑結果,讓他感到很沉重,除了東森、中天和壹電視的自律委員會網站,有揭露今年的開會紀錄外,其他電視台的自律委員會網站仍揭露去年的開會紀錄,而非凡電視台的自律委員會網站則已關閉3週。

李子瑋還說,公民媒改盟上週五參加由衛星公會召開的「新聞評議自律委員會」,要求各新聞頻道停止過度報導相關命案,但八里雙屍命案的案情在上週末出現大翻轉,部分新聞台在報導時,仍未改善過度報導的情形,他懷疑,「媒體真的有認真自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