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將原子能委員會改制為核安會,由原本計畫併入科技部,改為直屬行政院的3級機關,此舉雖被新閣揆江宜樺視為宣示政府重視核能安全的決心,但以政院旗下3個獨立機關包括NCC、公平會、中選會等2級單位來看,核安會的層級還是引發外界疑慮。

行政院組織再造計畫將原能會從行政院2級機關降為3級的「核能安全委員會」,改制後,原能會簡任10職等員額變少、簡任11職等、副處長以上的主管都會被降級,簡任12職等處長級主管也會降為簡任11職等組長。原能會官員表示,未來涉及跨部會協調的業務,可能要由行政院副祕書長出面了。

對此,江宜樺表示,社會各界關注核安問題,這只是組織法,並未直接碰觸到核四或核安檢查的問題,很多人質疑核安會的層級太低,3級只是類似飛安會的層級,但由於立法院已通過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對2級機關數量有規定,行政院組織法也配合相應調整,組織精簡是組改共識,沒有辦法逆向操作。

院會今天通過核安會為中央3級獨立機關,主委、副主委由行政院長任命,設委員5至7人,委員由行政院長就有關機關人員、學者、專家聘兼任,採合議制,任期3年,任滿得連任1次。委員必須具有核能安全與輻射防護的學識及經驗,委員中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