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寫有關媒體的文章,尤其是台灣媒體乏善可陳,寫起來心情非常沉重,畢竟這是我從事二十多年的行業,訴說它的墮落,不會讓我覺得光彩。但總是還有一些人抱著一絲希望把新聞當志業,而且還有許多媒體的讀者、觀眾或聽眾真的以為媒體是民主社會的第四權,對媒體的功能充滿期待,還在這行業裡工作的我們,可以對此麻痺不仁、視而不見嗎?
上個星期,我寫到一些公共媒體因為缺乏對自己法定角色的認知,恐怕會逐漸退縮,再度成為被政府豢養的「新聞農場」;我也寫到近來政府置入性廣告充斥,提醒馬總統他已經違反不做政治置入性行銷的承諾。
然而在媒體裡置入性廣告猖獗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這一星期之中,就有更鮮活、更嚴重的例子,讓我不得不再談它一次。
雖然這些報導都掛著記者的名字,形式樣態都像新聞,但曉得內情的人告訴我,中國時報沒掛責任編輯名字的那半版吹捧福建政績及投資環境的報導,便是置入性的廣告。然而,一般讀者是無從分辨那些是新聞,那些是廣告的。
聯合報相關版面中也有隔開的半版,是專門宣揚福建的新聞。這樣的新聞處理方式透露出詭異,我心中也有很大的問號。
如果我的瞭解沒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是禁止中國政治性廣告出現在台灣媒體上的,陸委會對此可以不聞不問嗎?
另一樁幾乎所有報紙讀者都無法錯過的置入性報導,是有關佛光山星雲大和尚在凱達格蘭大道所辦的佛誕節活動。5月10日四大報,包括自由、蘋果、聯合和中時,都一致地用顯著的整版規模大幅報導,而且也都掛上了記者的名字,呈現上和其它新聞版面沒有多大差異,只有報角邊出現專輯的字樣。關心這議題的人曉得這是代表置入性新聞,但一般的讀者不會知道其中的區別。
諷刺的是,星雲大師2009年開辦可能是全世界獎額最高(每名得獎人一百萬新台幣,美國普立茲獎才一萬美金)的新聞獎,獎勵新聞典範、新聞專業、新聞教育及新聞圓夢,卻自己以大剌剌的方式買新聞,破壞典範、傷害專業、教壞記者,讓新聞夢碎。星雲大師是出家人,我們不好說他財大氣粗,但他確實讓那些為他的新聞獎背書,而多少還有清譽的新聞界大老們顏面盡失,從此很難再向後輩及學生談新聞專業。
我舉這些例子是在說明,政府、外國強權、宗教是如何以欺矇的手段在騙取我們的信任、信賴和信仰。這些是屬於在報紙、目標比較大、容易被注意到的,至於每天在電視、廣播、網路出現的活動、遊樂場、餐廳以及各式各樣商品的置入性行銷更是氾濫成災、無所不在了。
三、五年前,媒體圈的人在一起,會笑中國媒體記者賣新聞收錢的醜態,曾幾何時,台灣的媒體和記者很多新聞也是秤斤秤兩地賣,居然大家現在都見怪不怪了。這不可能是兩岸交流的結果吧?兩岸交流的目的應該是要彼此提升,而不是相攜沉淪的。
其實,媒體的整體廣告營收從這種方式換到那種方式,不會因為採取置入性行銷而有所增加,只是手段卑劣,讓這個行業更加聲名狼藉而已。我擔心的是劣幣驅逐良幣,好的記者轉行,好的媒體退出市場,有識見的讀者、觀眾、聽眾掉頭而去,台灣的報紙、電視、廣播從此再無可留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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