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朱建鋒
聯合報9月6日報導“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出,政府在政策上已將養兒育女當作「公共財」,而非「個人負擔」”, 要落實這個政策,政府就應與單親家長一起承擔親職的經濟與社會成本,要讓單親家庭養兒育女的條件與雙親家庭相當,兒女在單親家庭中才能有同樣的條件學習與成長。
單親只有一個家長,孩子不扥育,無法工作,工作收入付了扥育費之後就無法生活,生存非常困難,因而單親孩子學習與成長的條件比雙親家庭差很多。既然養兒育女是公共財,兒童是國家的,政府就應針對單親兒童的處境推出單親政策,讓單親兒童可以健康的學習與成長。我們的建議是中央政府應馬上編列預算,免費照顧0-12歲的單親兒童﹔所有幼扥補助ˋ扥育津貼與兒童津貼,單親孩子應該有雙親孩子的兩倍補助。
政府馬上可以做的,而且非常容易做的就是在全國各小學辦理單親兒童免費課後照顧到晚上7點,讓單親兒童做完功課才回家。有非常多的單親有6-12歲的孩子,也就是就讀國小的學童。政府只要在全國各小學加聘三兩位流浪教師,就可利用少子化多出的教室開辦單親兒童免費課後輔導到晚上7點,讓孩子做完功課才回家﹔寒暑假也能為單親兒童安排免費活動。一方面解決流浪教師的就業問題,一方面大大減輕單親家庭的扥育壓力,讓很多的單親可以安心工作,改善家庭經濟。這樣不會增加政府多少財政負擔,卻可以幫助許多單親家庭脫離困境,讓單親兒童可以正常的學習與成長。
我們的社會近年來單親家庭急速成長,目前已有超過全國總戶數10%的家庭是單親家庭,而每年單親家庭的戶數正以15-20%的速度增加。我們有超過兩百萬人在大陸工作,許多夫妻三個月見一次面,帶孩子的一方生病或孩子生病,沒人可以幫忙,夫妻不能互相扶持,不能有正常的性生活,這些夫妻分居家庭,很容易就會變成單親家庭,可預見不久的將來,台灣會像歐美國家有40-50%的家庭為單親家庭。政府急需制定單親政策,讓單親家庭可以生存,單親孩子可以正常成長,否則以後國家競爭力會大減,並付出很高的社會成本。
行政院推出的‘兒童教育與照顧法’草案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而這個版本完全沒有顧及單親兒童的處境。如果這個法案通過,兒童教育與照顧的品質可以提高,當然成本也會增加,目前教育部提出的兒童教育與照顧法草案,只規範優先提供弱勢兒童接受教保服務之機會,單親兒童付不起費用使用這項服務,反而會越來越弱勢,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政府應將兒童教育與照顧法加進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免費照顧單親兒童的配套條款,才能落實養兒育女是公共財的政策,讓單親兒童也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與照顧。
(作者為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 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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