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船屢次越界非法捕撈,韓國政府祭出重罰!韓國海洋警察廳今(22)日宣布,4艘中國漁船因在南北韓海上北方界線(NLL)附近海域非法捕撈,遭到海警查扣,並被要求繳納總計55億韓元(約新台幣1.35億元)的擔保金,創下韓國今年5月提高擔保金上限後,首次對非法捕撈中國漁船開出最高15億韓元擔保金的紀錄。由於4艘漁船均未繳納擔保金,目前已有6名船長及高階船員遭到羈押。
《韓聯社》報導,韓國海洋警察廳22日表示,海警於8月11日在仁川延坪島附近的「北方界線」(NLL)海域查扣8艘中國漁船,其中2艘分別被要求繳納15億及10億韓元的擔保金(分別約為新台幣3,670萬元及2,447萬元)。
隨後,海警又於9月16日在仁川白翎島附近的北方界線海域,查扣另外2艘非法作業的中國漁船,並於近日分別要求兩艘漁船繳納15億韓元的擔保金。這4艘中國漁船一共被要求繳納高達55億韓元的擔保金,然而,由於船方均未繳款,韓國當局已羈押包括船長、高階船員在內的6名相關人士。
這是韓國政府大幅提高非法捕撈擔保金上限後,首次有中國漁船被要求繳納超過3億韓元(約新台幣734萬元)的擔保金,其中更有3艘漁船被要求繳納最高額的15億韓元。
為遏止中國漁船非法捕撈,韓國政府今年5月12日起實施修訂後的《經濟水域漁業主權法》,將無許可捕撈等違法行為的罰金及相關擔保金上限,由原本的3億韓元提高至15億韓元,足足增加5倍,希望藉此遏止外籍漁船非法作業。韓國總統李在明先前也曾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取締中國漁船非法捕撈,強調必須提高罰金,使違規業者即使共同分攤罰金,也難以輕易承擔。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韓國相關法律規定,遭扣押的非法捕撈漁船若依規定繳納擔保金,船舶及相關人員便可獲得釋放,並返回原籍國。後續再經由刑事簡易程序,對船長或其他違法人員裁處罰金。若當事人依規定繳納罰金,先前支付的擔保金便可退還;若未繳納罰金,擔保金則可能被沒收,歸入韓國國庫。
對此,韓國總統李在明在社群平台X看到相關報導貼文轉發並霸氣表示:「在大韓民國依法行事,無論任何理由,絕無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