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戒嚴事件引發的「妨害執行拘留案」,今(9)日經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的有期徒刑7年確定。這是尹錫悅因戒嚴相關事件涉案的8起刑事案件中,首個刑期完全確定案例。
韓國大法院於當地時間今日下午2時(台北時間下午1時)針對尹錫悅涉嫌「特種公務執行妨害」、「職權濫用權利行使妨害」及「偽造公文書」等罪名進行上告審宣判,確認首爾高等法院今年4月29日二審加重判處的7年刑期。該案源自2025年1月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試圖對時任總統尹錫悅執行拘留令時,遭總統警護處人員以路障及人鏈等方式阻撓,拘留行動歷時逾5小時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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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與尹錫悅2024年12月3日晚間突襲宣布「緊急戒嚴」直接相關。戒嚴宣布後數小時即遭國會否決,尹錫悅隨即面臨彈劾與刑事調查。公調處取得拘留令後,尹錫悅被控動用警護處阻撓執法,企圖證據湮滅並偽造相關公文。一審(2026年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大部分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首爾高等法院則加重至7年,指出尹錫悅「試圖以武力阻止當局執行合法拘留令,行為在法治社會中不可接受」,並將警護處視為「私人軍隊」保護自身,增加與公務員發生衝突風險,罪行情節重大。檢方原求刑10年。
《德國之聲》(DW)與《路透社》(Reuters)均報導,二審法院強調此舉嚴重損害法治秩序。今日大法院終審確認後,刑期正式確定,尹錫悅將併計執行其他案件刑期。戒嚴事件引發多起案件 內亂主謀案仍審理中尹錫悅因戒嚴事件共涉約8起刑事案件,除本案外,最嚴重者為「內亂主謀罪」(領導內亂罪)。該案一審於2026年2月19日宣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尹錫悅以「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動員軍警封鎖國會、逮捕政治人物等行為成立內亂罪,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原求處死刑)。同案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則被判30年徒刑。
《美聯社》(AP)報導,一審法院指出,尹錫悅雖戒嚴僅維持約6小時,但已造成重大社會成本,且未表達悔意。目前該案正進行抗訴審(二審),首爾高等法院內亂專責法庭已於4月底開始審理,檢方(特別檢察官)在抗訴審中持續請求改判死刑。受尹方聲請迴避等程序影響,審理曾有延宕,最新進度為二審持續進行中,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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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案件包括濫用職權、偽造公文、證據湮滅等,仍處不同審理階段。尹錫悅自2025年1月被拘留以來,持續否認所有指控,並對多起判決提出上訴。
「妨害執行拘留案」終審確定,顯示韓國司法機關對戒嚴事件的追究邁出關鍵一步,但尹錫悅整體法律責任仍待其他案件陸續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