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國防部採購火藥原料,由沒有實積的裝修公司得標,監委表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實施以來,對於有長期實績之廠商嚴格審查,對於無實績之廠商卻僅設基本條件,其癥結即在於供應鏈概念不足,對於廠商資格(如實績)並未予以適足規範,實有檢討空間。

監委賴鼎銘、葉宜津、蕭自佑提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施行成效檢討、國軍「軟體定義作戰」轉型檢討調查報告」,今(1)日上網公布。

報告主要針對「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實施以來效果進行瞭解,除調閱國防部、國科會、經濟部資料外,也現場履勘國防部等機關,並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議。

報告認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施行迄114年,目前合格廠商為44家,共發出合格證260張,其規模及組成尚不足以構成完整之國防產業供應鏈。受訪廠商不約而同指出當前採取一案一審方式取得合格證,行政及審查作業普遍超過1年以上,對於採購效率及技術銜接開發極為不利,且對有意深耕國防產業鏈之中小型廠商極不友善。

此外,廠商普遍反映大多數國內軍品採購仍未透過「產發條例」或更早期之「產合會報」模式籌獲,導致最低標、欠缺合作經驗或研發投入極低之廠商輕易得標,從而引發類似「RDX海掃更」2等案件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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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現行制度形成長期合作業者必須通過嚴謹審查,而從未進入國防產業或研發投入極低之廠商,反而僅須符合最低標準-政府採購法即可之不公平現象。

國防部2005年11月24日上網公告「RDX海掃更乙項 」標案,標的分類是「447武器,彈藥及其零件」,決標方式採最低標。根據12月2日決標公告,僅有1家投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是774,690,000元,而該標案預算金額是824,670,000元,最後投標金額是593,762,400元 。得標廠商則是「福麥國際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監委調查指出,火藥原料採購-「RDX海掃更」決標金額達5億9千餘萬元,由無國防產業實績之業者得標,據國防部於115年3月2日簡報資料顯示,過去20年來,有關火藥原物料採購案計38案,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在內則為41案,得標廠商計「福麥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為底火及發射藥)等8家,顯示具備火藥原物料標案經驗之廠商尚非闕如,而國防部稱1「本案採購火藥原物料,為國內廠商無產能項目,故招標文件訂定投標廠商資格須具備『國際貿易業』之營業項目,採公開招標。凡合格登記設立、符合資格廠商,均可參與投標」等語。

縱有輸出許可取得困難而須廣徵商源之考量,惟該等採購與武器裝備生產直接相關,仍屬業界所稱之「生產性採購」2(或稱直接採購),其廠商資格條件及審查作業強度本應遠高於「非生產性採購」,遑論業界於「非生產性採購」也還設有供應商行為準則等資格條件。

總之,本次「RDX海掃更」採購雖合乎「政府採購法」規範卻仍引起爭議,其癥結即在於供應鏈概念不足,對於廠商資格(如實績)並未予以適足規範。國防部在辦理與生產直接相關之採購時,對於有長期實績之廠商嚴格審查,對於無實績之廠商卻僅設基本條件,容有未洽,實有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