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常被詬病「行人地獄」,交通事故頻繁。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26日)宣布推動「交通罰鍰運用」公投提案,將交通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味增加科技執法設備。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指出,去年各地方政府分配到的交通罰鍰收入高達156億,但是依分配規定,僅12%用在交通安全改善,其他流向不清楚,可能成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罰款很多是用來買科技執法的設備,形成跟民眾搶錢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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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龍直言,所有的民眾都感受到,罰單越開越多,道路交通安全的改善卻越來越差,因此,民眾黨提出「交通罰款應用」公投提案,希望將交通罰鍰的收入,全數應用在交通安全改善跟補貼大眾運輸。
據民眾黨團提案說明,2024年全台22縣市交通違規罰鍰總收入約為142億元,全國交通事故總件數仍維持約40萬件、死傷人數約53萬人,顯示現行以罰鍰為主之管理模式,仍有進一步提升交通安全之空間。而現行罰鍰制度僅12%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資源配置仍有調整必要。
民眾黨團指出,現行《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地方政府舉發案件交通罰鍰收入,75%分配予縣市政府,24%分配予處罰機關,1%繳交中央國庫。依同辦法第四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僅要求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比例相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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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表示,實務上,地方政府每年取得相當規模之罰鍰收入,但缺乏明確比例規範用於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導致資源未必優先投入交通安全工程。為使罰鍰收入有效回饋於交通安全,本案主張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及補貼大眾運輸。
民眾黨團強調,現行制度下,交通罰鍰收入用於科技執法設備之購置與維護,不僅可能排擠安全改善經費之投入比例,且科技執法對於降低交通傷亡事故之成效亦有待檢驗,顯示單純增加設備未必能有效提升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應優先透過道路設計、交通工程、標線標誌、人行環境、路口改善及相關安全設施等方式,使用路人自然減速並遵循規則,而非過度依賴處罰與設備設置。
民眾黨團說,透過提高交通罰鍰收入用於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之比例,可使相關經費回到交通安全本質,並降低人民對罰鍰收入用途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