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錢了!為鼓勵青年提升職能、投入重點產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推動「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政策,針對 15 歲至 29 歲本國籍失業青年,只要參加指定職前訓練課程並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申請每月新台幣 8,000 元獎勵金,最長可領取 12 個月,總額最高上看 9 萬 6,000 元。

根據規定,適用對象為 15 歲至 29 歲本國籍失業青年,並以課程開訓當日身分認定為準。參與者須報名勞動力發展署及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之失業者職前訓練課程,或「產業新尖兵計畫」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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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產業新尖兵計畫」課程須達每月訓練時數 100 小時以上,且訓練期間至少 30 日,方符合申請資格。

在申請流程方面,青年須先完成課程報名,並於開訓後 10 個工作日內提供個人金融帳戶資料。符合資格者,將由各分署於開訓後每滿 30 日審核並撥付當期獎勵金至個人帳戶。

獎勵金計算方式為每月 8,000 元,每 30 日為一計算單位,訓練期間滿 1 個月以上始可請領;若遇畸零日數,則依訓練時數計算,未達 50 小時者發給半個月獎勵金,達 50 小時以上者則發給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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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提醒,青年因參加訓練課程而領取學習獎勵金,以1次為限;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領取學習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