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0日發生一起密室逃脫意外,一名吳姓女員工在扮演「吊死鬼」橋段時,疑因繩索勒住頸部,送醫搶救5天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市長蔣萬安昨(17日)表示,希望中央能訂立專法或建立一致管理制度與安全標準,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不過,此番說法也引發外界質疑「又在甩鍋中央」。

對此,「熊大律師」陳君瑋今(18)日在社群發文指出,密室脫逃事件表面上看起來是場所經營者的責任,但台北市身為首都,面對這類新興產業卻顯然「沒有做好準備」,才會釀成人命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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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君瑋表示,新北市長侯友宜都知道要落實公安稽查,反觀台北市政府卻還在喊「中央立法,地方才能遵守」,質疑蔣萬安根本是在卸責。他指出,地方自治團體本來就有權限自行立法規範並執行管理,不是所有事情都要推給中央。

陳君瑋也認為,如果主管機關本應定時、定點進行公安稽查卻怠於作為,罹難者家屬除了可向公司負責人請求民事賠償外,也能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

此外,他指出,若公務員與公司負責人怠於檢查及維護安全設備,進而導致悲劇發生,恐涉及《刑法》中的「廢弛職務釀災罪」,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也可能構成「過失致死罪」,檢調機關可主動介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