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外籍女子進行性交易,不料完事後陳男佯稱「我是警察」,並要求打開包包搜查毒品,外籍女子起初信以為真,但後續因交易款項起爭執,外籍女受傷於是提告強盜,陳男被揪出假冒警察身分,被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處拘役30日。
陳姓男子於2024年8月,與一名外籍女子在租屋套房內合意進行性交易,事後陳男卻突然佯稱「我是警員,我要來查你有沒有使用毒品,請你把化妝品跟包包、行李打開,如果沒有毒品,我就把手機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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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外籍女子信以為真,但後續兩人因交易款項發生爭吵,甚至演變成肢體衝突,導致外籍女臉部、腿部出現紅腫受傷,因此外籍女提告強盜,檢方分案調查後,雖將強盜案不起訴處分,卻另外查出陳男涉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嫌。
法院審理指出,陳姓男子假冒員警,要求外籍女子打開包包,僭行公務員職權,損害警察形象及公信力,又考量陳男有多項犯罪前科,依法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