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日電)前立委助理朱政騏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於111年8月間出入立法院立委辦公室時,刺探、收集密件資料傳輸予中國人士,取得人民幣2萬元。北檢今天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求處5年以上徒刑。

根據台北地檢署新聞資料,本案是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退休行政院官員胡鵬年違反國安法案件時發掘,後經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北檢指揮偵辦,今天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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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起訴指出,朱政騏於民國111年7月間,收受胡鵬年交寄的iPhone手機1支,隨即於同年8月23日至24日間,利用擔任立委及議員聯合服務處助理而得出入立法院立委辦公室的機會,刺探、收集取得經核列為「密」的文件資料PDF檔。

根據起訴書,朱政騏先將密件資料儲存到個人手機後,再於111年8月24日用之前胡鵬年交寄的iPhone手機翻拍PDF檔案後,傳輸予中國王姓人士。而後收受王姓人士給予的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

北檢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嫌」,起訴朱政騏,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刑度。至於朱政騏的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建請台北地方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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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胡鵬年涉犯國安法案,高檢署於1月26日起訴指出,台商鄭明嘉涉吸收退休行政院官員胡鵬年,要求吸收現退役軍人等,並鎖定跨黨派從政青年;調查局介入偵辦,高檢署依國安法起訴鄭明嘉、胡鵬年,對鄭明嘉求處至少10年有期徒刑。(編輯:李錫璋)11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