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18歲曾姓男子剛從高中畢業上大學,寒假期間因心情不好,竟蒙面持刀回母校「找人試刀」,隨機鎖定昔日女同學惡意追逐,造成對方極度驚嚇,事後被警方逮捕,竟辯稱「只是想嚇人、宣洩情緒」,未有傷人意圖,檢方偵結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曾男起訴。
起訴指出,曾男曾就讀高雄鳳山區某公立高中,今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持水果刀並配戴黑色面罩前往母校,於該校球場揮舞刀具,隨後發現認識的許姓高中女同學經過球場,遂持刀展開追逐,從球場追到鳳山區五甲公園人行道附近才停止,許女被嚇得魂飛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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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警方迅速到場,曾姓男子摘下面罩後,許女第一時間認出對方,曾男供稱,原本想隨機嚇第一個認識的人,「剛好看到她是我高中同學,就選擇嚇她」,追了一陣子後心情不舒服感有下降,「達到目的了」才放棄追逐。許女指出,雖然與曾男同班,但兩人畢業後就沒再聯絡,兩人根本無冤無仇。
檢方認為,雖然曾男持刀追人,但並未真正動手揮砍,且被害人也未受傷,考量曾男當時與被害人有一段距離,且在周邊空曠處發現目標後即停止,難以認定具備殺人犯意,因此殺人未遂及恐嚇公眾罪部分均不成立,但蒙面持刀追逐的行為,足以讓任何人在主觀上產生極大畏懼,偵結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