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1日電)女子陳嘉瑩前年拒檢衝撞、拖行派出所長劉宗鑫致死。新北地院今天最後一天審理,劉宗鑫家屬當庭下跪懇請法官判死,檢察官則求處無期徒刑。全案下午評議後將宣判。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民國113年9月30日深夜執行攔查時,遭持有毒品的陳嘉瑩開車衝撞、拖行後撞擊護欄身亡。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陳女,6日起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天將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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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鑫妻子今天在法庭上表達科刑意見,這段期間對她而言就像滿清十大酷刑、傷口不斷被扒開,但她還是選擇來這邊,因不來的話就沒人替丈夫說話。她說,很多人說劉宗鑫是英雄,但她不想要英雄,只希望丈夫還活著。
劉宗鑫妻子認為,陳女的行為不是失控也非不小心,而是一連串的故意行為。劉宗鑫父親、母親、岳母在旁聽了也泣不成聲,隨後家屬當庭下跪,懇請法官判陳女死刑,替劉宗鑫伸張正義。
陳嘉瑩則表示,希望法官判處有期徒刑,給她機會彌補過錯。陳女站起來想向家屬致歉,被劉宗鑫父親激動拒絕。
法院下午進行量刑辯論,公訴檢察官表示,陳女表示希望考慮她有孩子要顧,但若因有孩子就輕判,那大家在犯罪前趕快生孩子,「這裡就不叫法庭,叫少子化對策辦公室」。
檢察官更指出,想獲得原諒的前提是要面對自己的罪行,但陳女至今未面對自己殺了一個人的事實,檢方認為陳女須用一生償還罪責,因此求處無期徒刑,但也請法官一併考量家屬訴求。
陳嘉瑩辯護人則主張,陳嘉瑩是因警方違法搜索而逃跑,造成死亡是意外。檢視陳嘉瑩的成長背景,就是犯罪學教科書裡的結合,他認同不該將個人生命的瑕疵當作合理的犯罪理由,犯錯就該被處罰,但處罰應合法、合理、適當。
陳嘉瑩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對不起劉宗鑫所有的家人,以及她自己的家人。國民法官下午評議後將進行宣判。(編輯:龍柏安)11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