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貪污案,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16日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而貪污改判無罪理由之一為「立法院函覆認為助理費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怒轟,所謂的「立法院報告」、「函覆」,是立法院部分「職員」或「個人」的意見報告,法官竟依此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是誰發的文?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出面交代。
高虹安貪污部分獲判無罪,據高等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函覆高等法院,認為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對於公費助理經費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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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王義川16日晚間在「新台派上線」節目中拍桌怒批,這不是「立法院的報告」,這是立法院這些人(法制局郭明政、陳韋佑撰寫)「個人的意見」、「個人寫的報告」,報告上還註明「提供委員參考」,他強調,這種報告每天放在立委桌上5、6本,都是「個人意見」,不是立法院的意見。
「立法院誰那麼大膽發這個公文?」,王義川砲轟,發這個公文給法官,法官拿來當作法律依據,「你最厲害?發這個公文都不用經過立法院討論?那就是韓國瑜,為了掩護這些人,用立法院的公文發出去」。
王義川要求「要不然韓國瑜你出來講,這是個人意見,不然就是你韓國瑜,為了要幫他們脫罪,發這個公文給法官,現在法官是拿這個公文、這個報告說高虹安用助理的錢無罪,除非韓國瑜你出來說,這公文我不知道,那就不能代表立法院」、「憑什麼代表立法院?」怒問可以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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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正皓也質疑,哪一個高等法院法官在裁判時,要去徵詢法制局員工意見?行政單位並沒有解釋法律的資格,法官、司法院大法官才有解釋法律的權力。
王義川怒轟,發這個公文都不用經過立法院討論?憑什麼代表立法院?可以這樣搞?要韓國瑜出來說清楚。 圖:截自「新台派上線」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