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西九龍法院今(15)日宣判香港壹傳媒集創辦人黎智英被港府控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並裁定黎智英涉犯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3罪成立。對於這項判決,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表示極度遺憾,並稱此舉已對新聞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蘋果日報停刊已近5年,包括黎智英在內的蘋果日報管理層及編採人員一直關押至今。儘管《香港基本法》第27條保障新聞自由,但案件中卻有人因為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並對新聞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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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指出,這起受國際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在進入審訊程序前,已經讓一家大型新聞機構被迫停運,數百名新聞工作者失去工作,香港市民獲取新聞資訊的重要渠道減少。「這幾年,新聞界發揮第四權、監督的能力被削弱,社會的聲音由多元趨向單一,寒蟬效應下,社會自我審查嚴重加劇,政府等高層也不能準確掌握民情。」
香港記者協會呼籲香港政府,應該信守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讓新聞工作者能免於恐懼地繼續服務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