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被港府指控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件今(15)日上午進行宣判。由於本案受到國際矚目,除了有上百香港民眾排隊進場聆聽外,包括歐盟駐港代表在內外國領事也到場聆聽判決。稍早,西九龍法院裁定,黎智英涉犯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3罪成立。至於判刑部分,則要等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後,才能進行後續判決。

綽號「肥佬黎」的黎智英今年78歲,他與壹傳媒旗下三間公司個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為一般刑事罪行。而被控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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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黎智英因涉及「反修例」運動期間、與「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相關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日上午,法院外已有逾百人排隊,部分人士手持早前市民派發的蘋果。黎智英妻子及兒子,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先後抵達法院,也有多名外國領事代表到場旁聽。至上午10時,黎智英已進入庭,法官表示裁決文件長達855頁,表示不會朗讀整份裁決文件。

今日上午10時,法官開始宣讀文件,表示黎智英有「無可爭辯的證據」,並表示黎智英在庭上的證詞有時前後矛盾、不一致,不具可信性。法官還指出,黎智英對中國懷有「仇恨與怨恨」是「毫無疑問」的,甚至指出透過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向蔡提意見。因此宣判,黎智英三項控罪,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全部成立。

雖然法院宣判罪名成立,不過法官待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法官表示,被告須於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而黎智英將於明年1月12日早上10時出庭進行口頭求情部分,預計4日,法官會盡快安排判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