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熱心協助拾荒老婦,將資源回收廠中一個估價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對方,未料卻遭同事檢舉,遭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認定其行為屬職務侵占,但因被告自首、全數繳回、價值甚低且行為輕微,多次減刑後判處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這起「微罪變重罪」的案件引發社會討論,也讓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3)日直言,問題根源不在司法,而在立法者長期「只會把刑責加重」的惡習。
沈伯洋表示,外界質疑為何檢察官不能不起訴、緩起訴,為何法官不能免刑,但真正的答案既簡單又無奈:公務員相關犯罪的刑度設計本來就極重、缺乏彈性,一旦被起訴,法官能使用的工具非常有限。法律原設計用於處理微罪的寬典制度,在這類案件中幾乎完全派不上用場,因此法官只能努力找減刑事由,想辦法降低傷害。
當前熱搜:郭董女兒5180張股票賣光光!鴻海利空倒貨?專家:誤會了
他批評,這些僵硬的結果不是一天造成,而是台灣長年立法文化的直接反映。每當社會發生事件,立法院幾乎反射性喊「加重刑責」,彼此競相比誰更強硬,只要有人提醒「刑度設計有問題」或「過度僵化」,立刻會被扣上「幫助罪犯」的標籤。在社群時代,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喊重刑,更成為快速取分的政治語言。
沈伯洋表示,他在分析柯文哲圖利案時就曾指出圖利罪的設計極為粗糙,甚至連警察「少開一張罰單」都有可能被解讀為圖利,重罪壓力讓基層公務員人人自危。他認為,今天的電鍋案正是同一問題的延伸,只是這次受害者換成了清潔隊員。
面對部分立委要求總統介入處理,沈伯洋提醒,許多大聲喊著要政治領導者出手的人,恐怕正是平日最愛在立院喊「刑責加重」、不談比例原則的那群人。如今制度僵化造成基層受害,反而推責他人,顯示問題並不是司法過度嚴苛,而是立法品質長年失衡。
全站首選:于朦朧案後頻遭點名!郭俊辰12/20十週年見面會「首露臉」引關注
他指出,理論上「可罰違法性」也許能作為制度修補,但國家法益案件很難適用,因為其嚴重程度不像一般財產犯罪可依金額衡量。國家法益的抽象性,使得降低刑度、增加彈性更顯必要,但立法者始終不願面對。
沈伯洋強調,此案讓社會看到公務員刑度設計過度僵化、彈性不足的深層問題,也凸顯台灣刑法在國家法益類案件中「重而不精」的結構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