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名「詹姆士(呈)」的戴姓網紅為增加網路流量,在家樂福全聯賣場拍攝「開封試吃再放回貨架」影片,刻意省略拿去結帳的過程,導致民眾對食品衛生管理產生疑慮,經台中地院審理,依網際網路犯妨害信用罪判處戴姓網紅6月、賴姓攝影師4月徒刑,均獲緩刑2年。

判決指出,戴姓網紅為提升IG與抖音帳號知名度,找來賴姓攝影師合作,於2023年11月與2024年1月前往家樂福台中德安店與全聯台中大坑店拍攝,拿取貨架商品開封食用後再放回貨架,並對鏡頭表示「不買了走了」、「希望大家學起來」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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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戴姓網紅在拍攝後有將商品拿到櫃檯結帳,但影片上傳後刻意省略結帳畫面,散布可隨意在賣場恣意開封食品進行食用再放回貨架上的流言,造成消費大眾對家樂福、全聯食品有食安疑慮,進而損害賣場商譽信用與名譽。

案經家樂福、全聯提告,戴男、賴男均坦承犯行,被檢察官依依妨害信用等罪起訴。法官指出,兩人明知網路平台具高度傳播力,仍以提升曝光為目的拍攝具誤導性內容,並有引發不必要消費恐慌及紊亂商品市場的危險性。

考量兩人無前科、均有悔意,並與家樂福、全聯各達成20萬元和解,法院最終判處戴男、賴男網路犯妨害信用罪,2次犯行分別判決戴男各4月徒刑,應執行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賴男各3月徒刑,應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人均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