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7日電)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周瑞慶吸金41億元已遭判刑定讞,他在押時另涉招攬廖姓獄友並遙控對方出獄後開公司招攬群眾投資,吸金4000萬元,一審判4年半,二審今天維持原判,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表示,周瑞慶在先前吸金案遭羈押期間,以行賄監所管理員獲得與共犯聯絡機會,在監所內謀劃、指揮共犯再犯案,與共犯吸金金額高達新台幣4000萬元,法官考量周瑞慶在此案犯行較其餘共犯惡劣,故原審量處比其餘共犯更重刑度,並非無據。而原審在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無過重可言,據此駁回周瑞慶上訴,維持原審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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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部分,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考量廖男在審理時坦承犯行,目前均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和解或賠償,改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周瑞慶民國109年因先前吸金案被關押高雄第二監獄期間,認識廖姓獄友,周瑞慶指示對方成立「威芯公司」,舉辦說明會招攬民眾投資虛擬貨幣,由廖男擔任公司業務,誆稱自行發行的ATC貨幣上架新加坡的ProEX虛擬貨幣交易所,並利用威芯公司下單掛賣,以「左手套右手」製造自由市場成交假象,控制ATC幣價格。
檢調查出,人在獄中的周瑞慶為遙控威芯公司經營方針,還買通監獄的吳姓主任管理員,藉此傳遞錄音筆、手寫信件等物指揮廖男和公司幹部從事非法吸金,公司不法所得則用以支付獄中開銷和清償億圓富吸金案賠償金,以及會客菜、零用金等開銷。
不少投資人後來發現ATC貨幣掛賣無法成交,要求公司退款。周瑞慶等人才又創造新投資方案假意協助退款,直到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接獲報案展開搜索,全案才曝光。
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周瑞慶原主導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吸金41億元,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周瑞慶遭判處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4.5億元定讞。
周瑞慶化名「陳子龍」,於民國103年起籌組圓富科技公司、千鼎資產管理等公司,並自任為億圓富集團總裁,涉嫌以多層次傳銷手法舉辦餐會、說明會,聲稱投資期間每月回本2%,保證年獲利24%,並營造公司即將上市、上櫃假象,吸引民眾投資。(編輯:李錫璋)11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