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期間,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院發生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火勢更延燒至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事後查出全院近5成違建,屏東地檢署歷時近一年偵辦今(6)日偵查終結,該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名被告均獲緩起訴處分。蘇清泉對此低調書面回應,感謝屏東地檢署細心用心與屏東縣政府協助,將稟持正向正能量全力復原,引進更多專業醫療人員,再次通過衛福部重新評鑑恢復全面營運,為鄉親提供更優質服務。
蘇清泉、蘇清泉胞兄蘇葳松、水電設備士鄭男、安泰醫院委託辦理該院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安檢師郭男等4人,原涉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偽造文書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等罪,屏東地檢署表示,部分被告具醫療、消防設備及防火管理專業技能,未來得以透過義診、公益勞務及專業授課回饋社會,綜合刑法第57條各項情狀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為予以附條件緩起訴處分,足以達成警惕、矯正及公益回饋的目的,並無妨害公共利益之虞。
持續更新:屏東安泰醫院9死火災案偵結 創辦人清泉獲緩起訴 須繳千萬公益金
蘇清泉部分,緩起訴期間2年,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及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1年8月在屏東縣泰武鄉、牡丹鄉、滿州鄉、恆春鎮、車城鄉、琉球鄉、獅子鄉共7個鄉鎮提供總計20次偏鄉義診服務;蘇葳松緩起訴期間1年,在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00萬元,參加地檢署的法治教育8場次,並向屏東地檢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之義務勞務。
關於東港安泰醫院火災遭判緩起訴處份,蘇清泉回應表示,謝謝屏東地檢署的細心用心,與屏東縣政府的幫助,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將遵照緩起訴處分書指示辦理,稟持正向正能量,全力復原,添購更先進設備,增加人力,引進更多專業醫療人員,接受再次評鑑,區域教學重度責任醫院,為鄉親提供更優質服務。
蘇清泉曾在今年國民黨新春團拜時,自嘲「很久很久沒當負責醫師、院長卻列被告」,今天除尊重檢調的緩起訴處分及這段時間非常認真努力的調查,他也代表院方與9名死者家屬和解,未來也將提供死者家屬相當程度就醫上的便利,院區會在10月初由衛福部重新評鑑,安泰醫院身為屏東縣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未來目標就是盡快恢復全面營運,提供更完善的醫療品質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