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近期頻傳,監察院揭露,近10年來,高階文官違法赴中總計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中有263人,總計有318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中,機關未確實調查及追究違法違規赴中的公務員行政責任,已成為國安隱憂,監察院15日審議通過監委林文程的調查報告,提案糾正行政院、人事總處及教育部,籲積極改善。對此,行政院表示,將檢討改進;人事總處則說,後續將加強督促各機關落實人員赴中的管理。

林文程指出,該案調查對象公務員係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的文職公務員,近10年總計有318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中,包括高階文官55人和基層文官263人,其中可能還有未經發現的「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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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簡任(或相當於簡任)第11職等以上的公務員應經內政部(或內政部聯審會)許可,簡任(或相當於簡任)第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中國應向所屬機關(構)申請,機關首長應向直屬上級機關申請,經機關(構)核准後,方能成行。

行政院表示,已接獲相關資訊,也尊重監察院的意見,在正式收到糾正案後,將依據糾正內容研議檢討改進。人事總處則指出,公務員若違反規定赴中,除依兩岸條例第91條處以罰緩,應由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檢討行政責任,予以適當懲處。另配合陸委會強化人員赴中風險意識,今(2025)年4月10日已通函各主管機關,公務員不論平時或假日赴中,均應依規定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