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妻不顧自己已婚身份,與林姓男友人發生婚外情,並時常發送鹹濕訊息給對方,最後被小女兒無意間揭發、告訴爸爸案情才曝光。楊姓丈夫事後憤而提吿並求償,但卻遭台中地院審理駁回。全案可上訴。

根據據判決書,這對夫妻於2013年結婚,婚後育有1名女兒。先前小女兒無意間向爸爸透露,母親經常跟一名男子講電話,還會傳訊息到入睡。楊姓丈夫事後更在人妻手機裡發現鹹濕簡訊,內容包括「你那時候就對我有非分之想了」「我超愛你在我上面看著我的樣子」「每天都來一下」等訊息。

據悉,被揭發婚外情的人妻原本答應和林男分手,但後續又被抓包和小王外出「汽車旅館開房間」,楊姓丈夫因此氣得開告、向2人求償80萬元。不過妻子卻辯稱,與丈夫是意外懷孕才結婚,2人婚前婚後都一直在爭吵,加上對方工作為大夜班,2人聚少離多,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

法院審理此案,發現人妻與林男的訊息出現「我離過婚,就這樣的細節我不想多說,希望你能不要在這上面做任何的追問或揣測」,認為林男應該不曉得人妻仍在婚姻關係中,難以認定他構成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法官最終予以駁回楊姓丈夫的求償請求,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