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副秘書長兼民調中心主任謝泊泓2023年遭爆與已婚黨工在新竹市政府官舍幽會,遭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最終被判賠45萬元。然而,這場婚姻風暴並未因此平息,謝泊泓不滿妻子在媒體公開談論婚變內幕、直播節目上直接徵友,怒提離婚訴訟。士林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分居已逾兩年,婚姻早已破裂,判准予離婚。
謝泊泓2023年擔任新竹市行政處長期間遭爆料,與模特兒出身曾參與演出藝人梁靜茹MV的已婚黨工林宜萱發展婚外情,甚至在市府官舍密會,遭到輿論撻伐。謝泊泓妻子憤而提告,向謝泊泓與林宜萱連帶求償150萬元;新竹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須共同賠償45萬元。
謝泊泓妻子之後在社群媒體發文寫道「再見。花心處長」,並於2023年4月上網紅直播節目大談丈夫外遇內幕,在節目中直接表態:「我們要離婚了,我也要徵友!」謝泊泓不滿妻子將兩人婚姻狀況公開討論,甚至成為輿論焦點,於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主張夫妻分居已兩年無法再維持婚姻,並控訴妻子公開談論此事讓兩人關係更加惡化。
謝泊泓妻子反駁說,婚姻破裂是因為丈夫外遇,她只是捍衛自己的權益,並非蓄意公開婚姻隱私,謝泊泓提告離婚是企圖卸責。法官調查發現,謝泊泓於2023年2月傳LINE訊息向妻子表示:「我們不能這樣一直分居下去,而且我還欠妳一個當面的正式道歉。」並詢問:「妳禮拜五有空嗎?有適合談話的咖啡廳嗎?我們可以約在那裡聊聊。」顯示曾試圖修補婚姻。
法院指稱,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最初是由於原告(謝泊泓)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即外遇),而被告(謝泊泓妻子)則以消弭態度回應,導致兩人長期分居,甚至公開指控謝泊泓,導致雙方關係更加惡化、無法收回,雙方始終未約見面談話,婚姻危機未能化解。
法院認定,兩人分居超過2年,這段期間完全沒有良好的互動,也都沒有想要增補感情或延續婚姻的意思承諾,顯示出無法再期待彼此能延續共同生活,建立幸福和諧的婚姻,故依《民法》第1052條「婚姻破綻原則」,判決准予離婚,但訴訟費用由謝泊泓負擔。

謝泊泓遭爆與已婚黨工林宜萱在新竹市政府官舍幽會,而林宜萱(右)曾演出梁靜茹MV。 圖:翻攝滾石唱片ROCK RECORDS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