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日前召開國家安全高層會議,會後宣示要將國防預算提升至佔GDP3%目標,以呼應盟國尤其美國對於台灣應展現防衛決心的提醒。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18)日認為,以特別預算形式最為恰當,並指出以「潛艦國造」項目為明顯標的。

他表示,賴清德總統日前說過希望把國防預算提升到GDP3%,事實上,這想法在總統大選時,各陣營都提過類似主張。沒想到現在提出後,在野黨嫌預算不夠多有意見,預算要增加也有意見,反正對台灣有助益的事情,不分青紅皂白都反對。非常遺憾,在國際時空背景越來越多挑戰,各國都在重視台灣安全時,我們更應該展現防衛決心。

「如何將國防預算提升到佔GDP3%」王定宇認為,年度預算在馬政府連年倒退,直到蔡政府整體提升80%多,再到現在賴政府編出佔GDP2.4%。除了年度預算提升之外,特別預算的處理方式也是非常適合,我們軍事投資常常是跨年度,一個新式裝備取得從啟案、建案到採購、訓練至形成戰力,往往都要5-8年時間,非常符合預算法規定跨年度的預算編列方式。

按照程序上,特別預算必須通過特別預算特別條例,王定宇舉例,過去通過「先進戰機採購特別條例」是以2500億為上限的F-16V採購計畫、「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特別條例」是2400億的特別預算,這兩案分別在近兩年會陸續結案,整個預算支出高峰期會過去,台灣就有餘裕可以增加新的特別預算。

他接著說,特別條例通過之後,才能進行特別預算編列,所以特別預算跟年度總預算同樣要列入公債舉債的額度,同樣受預算法規定、在立院審查、審計決算。所以有人質疑特別預算是小金庫、迴避舉債上限、混亂財政,都是根本不統預算法、財政紀律,立院、審計單位的監督根本不會少。

他也指出,總統賴清德提出在未來期待原有兩個特別預算到期時,會用新的特別預算做國防預算的增加,提升台灣自我防衛能力、決心。另明顯可以採用特別預算的標的是「潛艦國造」,因為每一艘都要用相當長的時間,不管後續艦、永續發展,用特別條例做規範,將特別預算上限訂好,跨年度來執行,不會因政黨執政的更迭影響戰力的取得。

王定宇強調,至於潛艦的特別預算編列是要採取3條特別條例、3條特別預算,還是7艘1個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有待國安高層、總統三軍統帥去討論,未來特別預算的提出,有待特別條例審議通過後編列預算。

王定宇期待,台灣人民可以瞪大眼睛好好監督國會,不同政黨是否以國家安全為念、台灣利益為先,還是以國防當作政黨鬥爭工具,不惜犧牲台灣國家安全。當威脅台灣的人增加國防預算、各國重視台灣安全的也在增加國防預算,但台灣國會若視自己安全於無物,犧牲不僅是政黨利益,而是犧牲台灣2350萬人、將來後代子孫的安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