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認為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圖利鼎越開發容積獎勵20%,不法利益達111億餘元,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認為「不是犯罪行為人,沒有犯罪所得」,已提出抗告狀。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7日)表示,一切看法院准不准,現階段就是還「不予施工勘驗」,基本上,已達到實質停工的效果。

蔣萬安中午前往民眾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拜會,並說明本會期重大法議案,會後接受媒體聯訪,針對北市府就京華城案「不予施工勘驗」,蔣萬安回應,不管是內政部函釋、檢方來函都講得很清楚,依照66、67年內政部函釋依法來「不予施工勘驗」,京華城接下來到一個階段,必須依法要向市府報勘驗,「我們就是不受理,基本上就是停住」。

蔣萬安說明,如果開發商沒有來報而繼續施工,依照《建築法》第56、87條不予施工勘驗,基本上達到實質停工的效果。

媒體追問,怎麼看鼎越提抗告?蔣萬安表示,提抗告當然是對方主張的權利,但一切也要看法院准不准,目前現階段,法院就是核准對於京華城土地進行扣押,扣押後,北市府身為建築主管機關,依法不予施工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