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將於今(17)日下午召開第二次會議,將於會中聚焦討論改善台灣薪資相關措施。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今日上午出席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報告時表示,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一國薪資中位數三分之二以下就屬低薪勞工,等於只要台灣勞工薪資低於3.1萬元就是低薪族。

今日上午勞動部長何佩珊列席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報告時,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勞動部宣稱保障公部門承攬勞工權益,但今年九月底勞動部勞發署開出職缺,開出的月薪卻僅有29,261元,是在「帶頭給低薪」。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則批評勞動部一邊說要降低非典勞動,一邊卻大量進用承攬人力。林淑芬也要求何佩珊給出薪資數據,界定何謂「低薪勞工」。

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回應,對於低薪定義有很多,但若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一國薪資中位數之三分之二以下就屬於低薪勞工,計算下來在台灣薪資31000元以下的族群就屬於「低薪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