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2)日有乘客走錯月台,為搭乘對面月台的區間車,不顧列車即將進站,直接跨過軌道爬上對面月台,而在男子爬上月台後一分鐘普悠瑪列車就進站,相當危險。對此,台鐵公司今日回應,已通報路警單位咎責,依「鐵路法」規定,情節重大者將處5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在臉書發文,台中火車站有1名男子,為搭乘對面月台的區間車,跨過軌道跳上對面月台,搭上對面的區間車,過程中旅客直呼驚險,且男子跨過軌道、跳上月台後約1分鐘,就有普悠瑪進站。

對此,台鐵回應,經查當時南下111列車自1月台B側開出後,一名男性自2月台A側跳下軌道,跨軌後自行爬上1月台B側。台鐵指出,該男子跨軌時,第1月台值班運轉員正於A側執行南下3187次列車監視並準備開車,視線被行車室阻擋,無法察覺此件違規事件。

台鐵進一步指出,當日有熱心目擊旅客告知站方人員,站方已調閱留存相關畫面,並通報路警單位協助追查咎責。台鐵說,依據鐵路法第57條第二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如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