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4條條文修正案,規定NCC委員「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直指,這代表現任NCC主委陳耀祥不得再延任,「確定掰了」。

現行NCC組織法規定,NCC設置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而今天立法院通過修法後,任滿得連任一次,但已連任者不得再任,同時刪除延任規定,也就是「NCC委員任期未能依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長到新任委員就職前1天為止」的規定。

葉元之表示,NCC人事同意權日前才交付委員會審查,但依法如限期內如未獲同意,原先委員任期就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但考試院、監察院及大法官等其它相關機關之委員在立法院不同意情況下,均無法繼續延任。NCC 委員不應例外。

葉元之更指,行政院長卓榮泰之前遲遲未與立法院溝通新的4位NCC委員提名人選,就是因為心中還有NCC現任主委陳耀祥這個寶,認為即便新人選未獲立法院同意,還有陳耀祥可以按原規定延任,如此盤算,態度才會如此消極。

葉元之表示,這屆NCC委員任期到7月31日,由於現行NCC組織法藏有直接延任條款,引發「萬年委員」疑慮,違背民主精神,但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法,刪除了相關延任規定與過渡條款,這是相當公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