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持有未成年影像,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昨(15)日台北地院開庭,黃子佼不但遲到22分鐘,並改變立場否認罪行並質疑檢方證據。法官要求檢辯雙方提交書面意見並擇日再開庭。

檢方指控黃子佼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台北地院按規定不公開審理,開庭時黃子佼遲到22分鐘,並對此未作回應。

經過約110分鐘的訊問後,黃子佼仍拒絕回答為何下載未成年影片,並在庭上改變了先前認罪的供詞,對檢方的證據提出質疑。法官要求檢、辯雙方先提出意見,全案擇期再開。

2023年黃子佼被發現加入網路偷拍論壇,購買並持有7部少女影像。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初偵結,認定他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黃仔佼支付120萬元與寫悔過書、緩起訴2年。然而,高檢署認為調查未完全,不但撤銷緩起訴並發回續查。今年5月,北檢再度偵結,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黃子佼,該罪最重可處1年徒刑或拘役,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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