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要求,大法官務必要進行言詞辯論,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予以駁斥,憲法法庭不一定有言詞辯論,黃國昌痛批,難道行政院的主張是,只聽片面之詞就下判決嗎?憲法的學者不要當了官員後,把過去的理念全部丟到垃圾桶。對此,林智群律師今(2)日砲轟,黃國昌睜眼說瞎話,完全不看法條,「這個人真的越來越可悲」。
「不開言詞辯論,就是只聽片面之詞?」,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最高法院大部分案子也沒開庭,就下判決啊!這樣就是只聽片面之詞?難道白藍主導的立法院沒打算提出書面答辯嗎?更酸黃國昌不是民事訴訟法大師嗎?怎麼把「沒召開言詞辯論」跟「一造辯論」畫上等號?「這個人真的越來越可悲欸。」
林智群說明,憲法訴訟法第25條規定,只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一定要開言詞辯論庭,其他的(如:解釋法律案件)不一定要開言詞辯論庭。
林智群砲轟黃國昌睜眼說瞎話,完全不看法條,還一堆人挺,「你就知道盲目的人有多少了,這年頭只要高喊正義,就可以不看法條了欸。」
東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范耕維透過臉書強調,要不要行言詞辯論,跟不行言詞辯論時可不可聽一方之言就判決是兩件事,「不行言詞辯論」跟「一造辯論判決」是不一樣的狀況。
范耕維說明,憲法法院可以不進行言詞辯論,但雙方當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跟聽審權要受保障,法院不可以拒絕一方當事人意見表示,而只聽另一方片面之詞就判決。能夠只聽片面之詞就判決的是「一造辯論判決」的情形,並不是這次憲法訴訟會出現的狀況,「國昌老師可能把兩種狀況混淆了」。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也痛批「黃國昌又講一半!」,就算不進行言詞辯論,憲法法庭還是要聽各方主張(比如書面),嘲諷「又不是中國的缺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