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勞工權益,穩定勞雇關係,勞動部今(27)日公告,自113年7月1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12月31日止,適用對象為「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5行業的受僱勞工,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9,200元。
勞動部於去(112)年12月27日公告「橡膠製品製造業」等7行業啟動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截至113年6月15日止,已補助252家事業單位共計5,222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2,551萬元。勞動部今(27)日表示,觀察近期行業別受景氣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仍有部分產業受景氣影響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運,因此,「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5行業的受僱勞工得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113年12月31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後,只要在12月31日前減班休息期間達30日以上,並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最多可請領補貼月數達六個月。
而根據勞動部說明,依照計畫內容,僱用安定措施的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9,200 元。
勞動部也指出,未符合本次公告適用行業之勞雇雙方如有協商實施減班休息情形,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在職勞工可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或委辦的職業訓練課程,並在勞保投保薪資差額範圍內,依實際參訓時數請領訓練津貼,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每月最高100小時,以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對於企業則可補助辦訓費用最高190萬元。
圖:取自勞動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