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知名家電製造商近期因要求女性員工穿著女僕服裝為老闆慶生,還把照片貼在公司粉絲專頁引發是否為職場性騷擾相關爭議。勞動部回應此事件指出,該公司在媒體報導後已經移除相關社交媒體貼文,這顯示公司意識到員工可能感到不適。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公司應立即展開內部調查並採取補救措施。

今年3月,我國實施了《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新規定,要求雇主無論是否收到申訴,一旦得知性騷擾行為,必須立即採取糾正措施。這包括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及心理諮詢服務,以保護和支持受害者。新法還設立了外部申訴調查機制,並對性騷擾行為的最高負責人或雇主設定行政罰款,以保護受害者並防止職場性騷擾。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針對該家電製造商的事件,是否構成雇主性騷擾仍需進一步調查。黃司長強調,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在知悉性騷擾後應立即採取行動,進行調查並詢問受影響員工的意願,包括是否需要協助提起申訴或其他必要服務。若有員工提出申訴,雇主應通知相關地方主管機關,並可透過勞動部設立的「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勞動部提醒所有雇主,一旦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應立即積極處理,並從受害者的角度出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避免性騷擾行為再次發生。任何主觀判斷或延宕行動都可能違反法律規定。這些措施主要在建立一個安全、平等的工作環境,讓所有員工都能在無懼的環境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