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國民黨籍候選人蘇清泉以一萬多票落選,選後質疑綠營作票並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國民黨立院黨團今(30)日召開記者會,控訴一審審判長的丈夫律師受雇周春米,並認為審判長陳怡先未聲請迴避,這是對司法尊嚴的踐踏。
國民黨團指出,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訴訟案,一審法官屏東地院審判長陳怡先,她的夫婿黃偉倫律師曾受僱於周春米,甚至在周春米擔任屏東縣長之後,周春米仍委任黃偉倫律師案件,最後一審判決結果,審判長陳怡先法官判決蘇清泉所提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二案均敗訴。
副書記長羅智強表示,所謂「瓜田納履,李下整冠」,連利益迴避都懶得迴避,到底圖的是什麼?無論是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來看,或是最基本的標準,審判長夫妻與周春米的關係密切,以及各種迴避事項,實務上是要聲請迴避,但審判長陳怡先卻沒有,顯然是有不聲請迴避的目的存在,這個目的存在是什麼?
羅智強表示,屏東縣長選舉是在高度選務爭議之下,以些微差距讓蘇清泉落選,難道審判長不該用莊嚴的精神,來看待這次審判?當審判長自己都在踐踏司法尊嚴,只會讓外界更加質疑這次選舉的選務工作。羅智強強調,無論是周春米還是審判長,這些種種不演的做法,一切都會留下記錄,該有的法律責任,呼籲司法系統給予追究,還給蘇清泉一個公道。
當事人、藍委蘇清泉表示,當媒體報導出審判長陳怡先的夫婿黃偉倫律師,曾受雇於周春米,內心感到非常失望與震驚,當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後,每次開庭都親自出庭,回想起來,法院竟可以這麼幹?這樣搞的?黃偉倫律師在周春米沒有選上縣長,還在擔任律師之前,兩者有僱傭關係。周春米選上縣長之後,依舊委託黃偉倫律師,即便在打當選無效之訴案件,委託律師還是黃偉倫。
蘇清泉質疑,太太是本案的審判長,先生是委託人律師,司法可以這樣搞的嗎?回憶過去開庭期間,審判長很不友善,委任三位律師經常被叫去罵。要求全面驗票,在711個投票所,有140多個有問題,審判長陳怡先都不准,後來只准驗12個投票所票箱。
藍委吳宗憲強調,無論是多麼依據事實,多麼公平處理,民眾心裡都會有所疑惑。因此,不能為自己或家人的律師業務,傷害人民對司法信任度。吳宗憲說,對於高度政治爭議案件,絕大多數法官能不碰就不碰,而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她有合理、合法簽請迴避理由,卻不這麼做,且「勇於任事」的接辦此案,其實對司法是傷害的!
藍委翁曉玲說,審判長陳怡先並沒有簽請迴避,縱使在法律解釋上有空間,但是法官更該提高自我道德要求,審判長陳怡先繼續審理本案,已經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