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寶林茶室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台北市政府今(28日)下午邀集寶林公司執行長黎仿軒、負責人陳逸凡等人召開調查會議,北市法務局連堂凱會後受訪表示,目前掌握到3月17日至25日期間的消費明細紀錄,共91筆,將由衛生局公告,消費者可看看是否這段期間曾去寶林茶室用餐。

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案,截至今天已累積14例、2死,北市府下午5時召開相關會議,連堂凱、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衛生局、商業處出席,還有寶林公司相關人員,遠百信義分公司、台灣大食代餐飲及國泰世紀產物保險等。而法務局原先公布到場的負責人為陳逸凡,但約下午5時,現身開會的是執行長黎仿軒,但據了解,陳逸凡隨後才悄悄到場。

連堂凱會後受訪指出,目前掌握到3月17日至25日期間消費明細紀錄,達91筆消費,將由衛生局公告,這段時間若消費者曾吃過這家餐聽,可以看看這段時間的消費及金額,核對一下是否曾去寶林用餐。

連堂凱透露,寶林公司表態願意給付相關慰問金,但具體內容、執行還是要由他們處理,但若這部分沒做到,法務局也無法強制執行。

由於稍早曾指寶林公司是否願意出席會議「態度反覆」,連堂凱認為,至少最後仍同意現身,也提供消費明細、紀錄,「至少有意願出來說明」。

媒體追問,為何寶林沒繳納保單導致失效?連堂凱透露,對方的理由是漏繳,因為投資失敗、公司動盪所以漏繳。他也說,寶林公司在會議中有直接講出來,目前的經濟狀況是屬於負債,消保官也有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所以到時候也會掌握相關的內容。

連堂凱也說,就案情的部分,因為其實寶林也表示,不清楚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可能最後還是要請檢調來詳細調查。他提到,因為目前不論是保險公司、遠東或是寶林等,針對這件事情最終的責任,現在仍沒有人可以肯定,所以也沒有人直接跳出來說,一定會負擔最後的賠償責任,這還是涉及到原因的問題,但消保官要確保的是,基於消保相關的法令,比如保險等相關調查、消費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