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前天晚間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香港《基本法》23條的立法,將讓香港開始實施國安雙法,即北京政府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及香港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引發美國、英國與歐盟等國家對香港人權的關切。國安局長蔡明彥今(21日)也在立法院示警,國人未來赴香港旅遊或商務行動,要注意是否曾公開評論中國或手機內有沒有批評中國的相關訊息。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邀請國安局進行報告期間,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問及相關影響。蔡明彥表示,香港立法會已經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預計3月23日開始施行,目前評估最重要的重點,就是相關刑罰罰則大幅加重,包括:叛國罪、叛亂罪會判到終身監禁,間諜活動會判到徒刑20年,所以外界評估,對於香港的自製、司法及基本權益會產生非常大的衝擊。

蔡明彥接著說,昨天許多歐美西方國家,針對這部分提出非常多的批評。對我國來講,在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之後,很多條文細項,對於間諜活動、叛亂罪及叛國罪的描述並沒有那麼細緻,未來可能會有解釋權被擴大的疑慮,因此他們會建議,假如國人到香港旅遊或相關商務活動,入出境還是要注意一下。

蔡明彥也提到,已經有案例顯示,國人入境香港過程中,遭到留置約談,而這個案例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之前就發生,所以未來國人到香港去,他們還是會提醒一下,假如過去曾公開對中國一些問題做過討論或質疑,或手機裡面有一些批評中國的相關訊息,要小心一點。

徐巧芯追問,若是有相關國安資訊,比如:偷錄總統談話、偷錄行政院長談話或立委的手機有機密資料等,會擔心有外流情形?

蔡明彥表示,剛財也提醒,到香港要注意自己相關資通訊設備,有可能在進入海關時,因未被留置約談,而進行安全檢查,這部分可能要特別小心,以免在入境過程中,無端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