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海外國民投票權益受到關注。根據僑委會今(13)日報告指出,除仍具我國戶籍之僑民踴躍返國投票外;另外,這次以申請登記方式之僑胞人數為 4,172 人,准予投票人數為4,120 人。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邀請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報告。

國民黨提出通訊投票,海外國人投票議題獲得關注。僑委會在報告中提到,「僑民返台投票」議題時表示,中華民國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暨第 11屆立法委員選舉甫於 113 年 1 月 13 日順利舉行,為讓海外僑民即時瞭解各項投票規定及自身權益,僑委會於選舉前即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各項公告資訊,透過包括官方網站、臉書粉絲專頁、僑務電子報等多項平台積極宣傳,鼓勵海外僑胞返國參與登記投票,以實際行動維護參政權益,支持中華民國台灣民主發展前行。

僑委會表示,除仍具我國戶籍之僑民踴躍返國投票外,經統計這次以申請登記方式之僑胞人數為 4,172 人,准予投票人數為4,120 人,共享台灣民主成果。

而根據僑委會網站解釋,海外僑胞投票共分兩類,一、現在國內設有戶籍之海外僑胞,只要年滿20歲,在投票日前已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註:立法委員選舉權人設籍達4個月以上),即具有選舉人資格,戶政事務所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投票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開票所投票選舉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

第二類則是,年滿20歲,戶籍已遷出之海外僑胞,只要曾經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者,也可以向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經查核准予登記者,有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無須返國恢復戶籍;惟請注意本項規定不適用立法委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