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事件重創台灣食安,津棧國際實際負責人47歲台商李彥廷被檢方指控是國內致癌物「蘇丹紅」流竄的幕後黑手,等3人涉嫌從中國農村收購辣椒粉原料加工遭雄檢聲押,均獲交保。檢調12日傳喚他到案不成,懷疑他有落跑傾向,改發拘票找人,李彥廷落網後,反咬檢警違法逮捕,高雄地方法院當晚做出裁定,確認警察「違法逮捕」,當庭釋放李彥廷。
檢方指出,檢方12日上午9點通知李彥廷、李彥廷妻子姊姊吳姓女子兩人到案說明,李彥廷原本有接電話,但不久後行動電話關機,檢方立即指派警方到李彥廷住處找人,發現他不在住處,再撥打他電話也沒通,認定他可能有逃亡之虞,立即發出拘票尋人。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中午12點多在三民區褒忠街一帶被警方逮捕。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彥廷落網後指控警方違法逮捕,並找來律師林石猛遞狀向高雄地院聲請提審。林石猛指稱,李彥廷12日早上7點多還有透過友人詢問他後續如何配合衛生局調查事宜,且警方逮捕他時,沒有出示拘票正本,直到人被帶到偵查隊,調查局才拿正本過來帶人,程序明顯違法。
高雄地院晚間9點15分,召開提審庭,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定李彥廷被捕過程中,警方確實沒有出示拘票正本,而是出示手機照片中的拘票照片給他看,不符刑訴法規定,因此裁定當庭釋放李彥廷;不過,由於檢方抗告成功,李彥廷13日早上10點一樣得回到高雄地院召開二次聲押庭。
法院說明:「因執行機關表示三民二分局留置李姓負責人時並未出示拘票,且執行機關提出的高雄市衛生局公務電話紀錄亦未見有李姓負責人拒接電話之情事,另檢察官書面提出之李姓負責人解約存款之證據,係於聲押時即已存在之事證,是否可作為李姓負責人交保後有逃亡事實之新事證尚非無疑,故認為本件拘捕程序不合法,遂依法釋放李姓負責人」。
李彥廷步出法院後聲稱,自己沒有要逃亡,只是漏接電話,電話從沒關機,不排除向警方及相關人員提告究責侵害人身自由。檢調調查發現,李彥廷先以中國的公司名義向中國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給由他所負責的台灣公司,並在國內進行第2次混料加工後出貨下游廠商,認定他是三級致癌物「蘇丹紅」流竄的幕後黑手。
由於檢方抗告成功,李彥廷聲押案更裁,高雄地院13日上午進行調查。 圖:高雄高分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