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黃國昌今(19)日痛批監察院去年每個委員辦案1個月不到一件,並嗆什麼時候要查賴清德萬里老家財產申報不實一事,監院今日下午回嗆,五權分立分治,憲政機關間應相互尊重。

監察院昨日發佈新聞稿說明112年工作成果,監委調查案計317案,自動調查案195案、委員會決議調查110案、院派調查12案,參與調查之委員計751人次、協查人員計487人次,平均每案之調查委員為2.4人,協查人員為1.5人,均積極掌握時效,期能迅速回應民眾期待。

另外,也指出,112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1,361件;112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前一年度迴避情形計1,608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1,806案;112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48件。

對此,黃國昌今日開直播痛批,扣除正副院長兩個人,其餘27個監委1個人平均1個月調查不到1案,這種單位每年花納稅錢超過10億,是在開什麼玩笑?另外,黃國昌也就賴清德在財產申報上,未曾申報萬里老家建物一事質疑,監察院什麼時候要查?

對此,監察院今日則發出新聞稿回應,監察院年度工作檢討會議係每年例行性院務工作,就監察院各單位一年來工作概況、未來核心工作目標,及檢討改進等提出報告及討論。112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6,418件(近八年來每年提升,足見監院為人民冤屈重要出口),需進一步查處的案件為2,156件。收受人民書狀中,司法及獄政類達6,145件、其次為內政及族群類3,951件、第三係教育及文化類1,467件等,均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監察院說,監察委員行使職權範圍多元,不宜僅憑調查案件數評價其績效,監察委員職權除收受處理人民陳情書狀、中央與地方巡察、立案調查、提出糾正案、彈劾案與糾舉案,參與相關委員會的審查、運作、調查報告提出後之後續追蹤,以及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運作等;其中調查案件涉及專業、案情難易與調查作為等複雜因素,自難僅憑調查案件數為監委職權行使績效之評價標準。

監察院說,針對部分人士指控「賴清德副總統財產申報不實,到底什麼時候要處理?」一事,監察院前已於112年12月28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且該案已進入程序中。對於受理財產申報各項業務或申報不實之檢舉案件等,監察院一向會依法處理。

監察院說,五權分立分治,憲政機關間應相互尊重,而監察院如同陳菊院長昨日所言,勉勵在新的一年能夠賡續精進作為,面對新的挑戰與議題,本屆委員在未來近三年的任期共創新局,賡續強化推動人權保障工作,讓監察院職權功能更貼近人民需求,充分發揮監察職權功能,作弱勢人民的靠山。

至於賴清德的財產登記議題,監院則是去年12月28日發稿回應黃國昌到監院陳情要求調查賴清德萬里老家財產申報不實一事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所稱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本法施行細則第12條亦有明定。

監院指出,又法務部發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是有關有稅籍資料之「未登記建物」於申報時應填寫其門牌號碼或稅籍號碼。至於未登記建物是否為違建或有無稅籍並非監察院之職權,應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對於財產申報有無故意申報不實之檢舉案件,監察院一向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