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部及交通部今(27)日宣佈完成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並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應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新制將自明年開始實施,對於中央認同桃市府建議並落實修法,桃園市政府表示感謝及肯定。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指出,桃園市於今年6月啟動「靜桃專案」,強力取締違規噪音車輛,過程中發現未依規定改裝排氣管的車輛違規比例高達6成,因此他在今年6月8日的行政院會爭取行政院修法,加強改裝噪音車輛源頭管制,也獲得院長陳建仁認同,當場指示秘書長李孟諺針對本案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7月份環境部次長沈志修及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等也與桃市府相關局處進行相關法案研討,並明確提出將於年底完成相關法規的修法期程。

蘇俊賓說,這次噪音車輛的源頭管制可以順利完成修法,過程中包含很多地方與中央部門的努力,後續的夜間噪音稽查的執行效率應該可以更好。

桃市府表示將會持續辦理「靜桃專案」,目前透過加強夜間時段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提升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及訂定改裝排氣管妨害安寧行為罰公告,提高稽查取締力度及成效,陳情檢舉件數已下降11%,相信環境部及交通部完成修訂法規後,可以強化車輛排氣管源頭管制,將更有效達到市府設定的政策目標,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

桃園市政府向行政院倡議修法獲肯定,改裝噪音車源頭管理新制將於明年正式上路。   圖:桃園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