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名下持有新竹農地,近日遭爆違法鋪設水泥,開設停車場收取租金,引發爭議。律師黃帝穎今(2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除了違反行政法上的義務,除了行政罰鍰之外,不法獲利也應依法追回,而非捐款「私了」。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的農地不只沒有農用,還被爆曾二度整地,全面鋪設水泥,而農地開挖後更被發現鋼筋、磚塊等傷害農地土壤物體,就算高虹安新竹市府拒查鋼筋磚塊,但單就「農地種遊覽車」,在法律責任上,已涉違反稅捐稽徵法、農發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停車場法,均有行政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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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提到,違法農地獲利,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除了應處行政罰鍰外,依法也該追回柯文哲不法獲利,「這不是捐款可以『私了』」。儘管柯文哲宣稱將捐出農地租金獲利,新竹市府也配合證實,稱新竹市社會救助金專戶共收到2筆總金額為134萬4160元的捐款,將做公益使用。

黃帝穎指出法條規定,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同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他人因該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

依據行政罰法規定,黃帝穎指出,不論柯文哲把違法農地的責任推給父母或醫師學長,柯文哲至少134萬多元的不法利益,依法仍應追繳還給國家,「柯文哲拿不法獲利捐款『私了』,甚至還可以假藉捐公益名目『抵稅』,已然踐踏行政罰法的規定,地方主管機關高虹安市府切勿配合玩法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