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滑步車盛行,為了保障安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標準局於今年5至6月稽查15件市售滑步車,發現所有品質檢測全數皆合格。不過,消保處表示,共有6家標示查核不合格,其中一家更查無報驗紀錄,消保處已請地方主管機關要求業者改善完畢。

考量近年無踏板鍊條幼童滑步車正夯,為保障幼童安全,消保處赴新北、台北等地玩具店、體育用品、婦嬰用品等實體店面及電商平台隨機購樣15件商品,標準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其系列標準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另就相關標示(包括商品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及國家標準中文標示等)進行查核。

而檢測出品質檢測部分,包括化學性測試、物理性測試、電驅動性測試15件均合格。不過,標示查核部分有6件不合格,包括商品檢驗標識3件不合格,其中一項查無報驗紀錄。另中文標示有4件不合格,包括:內外包裝標示「適用年齡」不一致、外包裝兩處標示「適用年齡」不一致及完全未標示。中文標示不符規定部分,已請地方主管機關要求業者改善完畢。

此外,消保處會議決議請標準局加強滑步車源頭管理、後市場稽查及標示規定,尤其是「適用年齡」標示,產品包裝及實體滑步車要一致,列入重點查核項目;並請標準局研議滑步車的使用必須加註如「由成人陪同」以及「注意路面狀況」等警語。另消保處提醒,家長選購及使幼童騎乘滑步車時,應特別注意商品檢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