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元旦新制將上路,其中勞保年金請領年齡將調整,明年起須年滿64歲才可全額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推算將衝擊民國50年次的勞工勞動部今(13)天提醒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民眾注意,預估有12萬人受影響。勞保條例也有提早請領機制,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今天表示,勞保年金在98年開辦時,考慮勞動年齡的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訂有逐漸調高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機制。法規剛上路時,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會提高1歲至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限。

陳美女說明,民國111年時老年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3歲,因此113年請領年齡將再調高,勞工必須滿64歲才能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以此類推,民國50年次出生勞工必須在114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根據勞動部統計,受到影響的民眾為民國50年出生、勞保年資滿15年的被保險人,估計人數約有12萬餘人。

另外,陳美女提到,若被保險人的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仍可選擇提前請領「勞保減給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1年,給付金額將減給4%,最多可提前5年,請領減給20%老年年金給付;超過法定請領年齡者,也可展延向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