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專「Lin bay好油」的負責人林裕紘涉嫌自編自導一起恐嚇案件,桃園地檢署今公布調查結果,發現林裕紘與國民黨黨工許哲賓2人涉嫌偽造準私文書、誣告、恐嚇危害安全等3項罪名,今(8)日將此案偵查結束並提起公訴,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今也對外說明此案經過。檢方認為2人以言論自由為藉口,實際上卻是破壞言論自由並製造社會對立和不安,建議法院對2人加重處罰。

康惠龍說明,桃檢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姚承志負責偵辦臉書「Linbay 好油」版主被告林裕紘、許哲賓等2名被告的案件,發現林在今年9月21日與許共同策劃,由許在同日到新北市永和區某咖啡廳,連接該咖啡廳的無線網路後,使用VPN(虛擬專用網路)軟體,切換至境外IP後用「何可恩」臉書帳號,私訊傳送「林很會爆料幹政府嘛,很邱嘛,我知道你老婆全名,你家住桃園市某處,還有一個女兒,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我們走著瞧,幹」等文字到「Lin bay 好油」臉書私人訊息欄,被告林再將恐嚇訊息公開發布,使林的妻子感到害怕,林則在同9月28日到桃園地檢署報案指控遭「何可恩」恐嚇。

康惠龍指出,林、許2人以臉書假帳號冒充他人進行「假」恐嚇,試圖引發社會大眾同情,該行為已觸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恐嚇、誣告等罪行,嚴重干擾社會秩序!而經檢警人員追查後發現,2人使用假帳號,以VPN軟體跳板至境外IP,避免被查緝,又為了轉移社會的焦點,以「恐嚇」假訊息的方式誤導大眾,以此告成社會對立和不安。

康惠龍表示,林、許2人在網路上散佈虛假訊息,以言論自由名義,實質上卻是破壞言論自由。建議法院對2人加重刑責。